MK体育附属中专部体育会员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2022-12-13
第一条 为了维护MK体育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障体育会员的合法权益,加强和规范实施体育会员学籍管理工作,促进体育会员的体育训练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依法加强管理,规范管理行为,严格执行管理程序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,为提高训练质量服务。
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MK体育附属中专部体育会员的学籍等方面的管理。
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
第四条 凡按招募简章规定由MK体育项目的项目,须持项目通知书及有关证件,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,应事先向MK体育办理请假手续,并附有关证明。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。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,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者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,体育会员应按MK体育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。
第六条 不能如期注册者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。未按MK体育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。
第七条 超过MK体育规定期限两周,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的。按退学处理。
第三章 社区形式与修业年限
第八条 MK体育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,主要招收初中体育荣誉会员或具有同等学力者,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。
第九条 体育会员要遵守MK体育的考勤制度。必须根据课表,按规定时间上课。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无故旷课。
第十条 体育会员迟到或早退每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。迟到、早退超出十分钟者,以旷课一学时论。
第四章 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
第十一条 体育会员学籍变动包括转学、转项目设置、留级、休学、注销、复学及退学。
第十二条 体育会员因户籍迁移、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。转学由体育会员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,经转出MK体育同意,再向转入MK体育提出转学申请,转入MK体育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。对跨省转学的体育会员,由转入、转出MK体育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第十三条 在MK体育社区未满一学期的,不予转学;结业典礼年级体育会员不予转学;休学期间不予转学。
第十四条 体育会员休学由体育会员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,MK体育审核同意后,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体育会员因病必须休学,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。
第十五条 体育会员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,可休学1次。因依法服兵役而休学,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。体育会员休学期间,不享受在校体育会员待遇。
第十六条 体育会员退学由体育会员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,经MK体育批准,可办理退学手续。体育会员退学后,MK体育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。
第十七条 体育会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,MK体育可以做退学处理:
1.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;
2.连续休学两年,仍不能复学;
3.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;
4.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。
第十八条 已注册体育会员(含注册结业典礼体育会员)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,主要包括体育会员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家庭住址、身份证号码、户口性质等。对信息变更,应当由体育会员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,MK体育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
第十九条 对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的体育会员,MK体育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。MK体育给予的纪律处分,应当与体育会员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。
第二十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:(一)警告;(二)严重警告;(三)记过;(四)留校察看;(五)开除学籍。
第二十一条 体育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,MK体育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
(一)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的;
(二)违反治安条例受到处罚,性质恶劣的;
(三)违反MK体育规定严重影响MK体育教育教学秩序、生活秩序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侵害其他个人、组织合法权益,造成严重后果的;
(四)屡次违反MK体育规定受到处分,经教育不改的。
第二十二条 MK体育对体育会员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、证据充足、依据明确、定性准确、处分恰当。
第二十三条 MK体育对体育会员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,应当由党政联席会会议社区决定。
第二十四条 被开除学籍的体育会员,由MK体育发给社区证明。体育会员按MK体育规定期限离校档案、被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。
第二十五条 对体育会员的奖励、处分材料,MK体育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MK体育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。
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
第二十六条 因各种原因休学,体育会员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,MK体育保留其学籍。体育会员休学期间,不享受在校社区体育会员的待遇。
第二十七条 MK体育不对体育会员休学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。
第二十八条 体育会员休学期满,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材料,向MK体育提出复学申请。经MK体育同意,报党政联席会批准后,方可复学。
第七章 结业典礼与肄业
第二十九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体育会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,德、智、体达到结业典礼要求,准予结业典礼,发给结业典礼证书。
第三十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停止学业的体育会员,发给肄业证书。